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基层“微腐败”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白音花镇巴雅尔图嘎查原党支部书记通拉嘎、原村民委员会主任王杰违反组织纪律、群众纪律问题
2012年,通拉嘎、王杰在落实上级扶贫项目中,未经集体研究将嘎查项目棚舍建在自家院内,违反组织纪律;在分配嘎查项目牛时,此二人违规操作,经集体研究调整项目户,且其本人领取项目牛,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群众利益。2021年7月23日,通拉嘎、王杰二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额勒顺镇泊白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图布格日勒吐利用工作便利挪用公款问题
2019年12月,图布格日勒吐受委托管理泊白嘎查扶贫互助社事务,后因互助社账户未能按时年检,不能支取便将互助资金借款本息211302.49元及其个人资金50000.00元存入盛兴合作社账户,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分批次取出260000元现金,一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一部分用于发放嘎查小组长工资,2021年6月将挪用资金归还。图布格日勒吐利用工作便利挪用公款且超过三个月未还,2021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茫汗苏木胜利嘎查原党支部书记胡日查利用工作便利挪用公款问题
2010年2月至3月,时任胜利嘎查党支部书记、扶贫互助社理事长胡日查先后将旗扶贫开发办公室拨付的扶贫互助资金15万元取出,用于嘎查村民贷款及个人支出。2014至2019年期间多次存入不同额度存款后又支出。2020年3月至5月期间,因害怕承担责任,将17.5万元(含利息)存入扶贫互助社账户。胡日查利用工作便利挪用公款且超过三个月未还,2021年6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嘎查村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不牢固,有的损公肥私,有的截留挪用,违反组织纪律、群众纪律,最终都受到严肃的纪律处分。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行业监管和内部监督。各苏木乡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消除基层党员干部侥幸心理,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权必追究。
中共库伦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